教育是民族振兴、社会进步的重要基石。新形势下,在推进“制造强国”和“航天强国”的进程中,尤其是在电子信息、交通运输、航空航天关联性较强的产业发展中,行业特色高校应发挥不可或缺的作用。
然而,中部地区行业特色高校发展还存在不少问题。比如,行业特色高校归属地方后发展动力不足,解决行业高精尖、“卡脖子”问题能力弱化;行业特色高校人才培养平台优势不足,培养规格无法满足地方和行业发展需要;行业特色高校学科发展优势不足,在激烈竞争中处境艰难;行业特色高校普遍存在办学经费制约,引进人才困难;受区位条件限制以及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影响,中部地区高层次人才匮乏。因此,建议加大对中部地区行业特色高校的支持力度,以加快行业特色高校高质量发展。
加大财政支持。应增加学科建设投入经费,提高高校自主获取经费能力,促使其通过多渠道争取中央财政资金和地方财政资金。国家在对各类经费分配时,应给予行业特色高校一定倾斜。例如,加大“优势学科创新平台”项目的覆盖面和支持力度,设立行业特色型大学专项基金,结合实施“中西部高等教育振兴计划”,对中部地区行业特色高校给予重点扶持。
支持加快升格。部分行业型高校如航空航天类、电子信息类、交通运输类等高校学科特色优势明显,对中部地区行业和区域经济发展支撑明显,但由于种种历史原因其还停留在学院层次,未能升格大学,导致学校办学资源和后续发展受到严重制约,也极大限制了其服务行业和地方经济发展的能力。因此国家应支持此类行业特色高校升格,大力支持中部地区如河南省扩充做优增量,整合资源积极筹建航空航天类大学、电子科技大学等行业急需特色高校,并在适当范围内降低其升格大学的硬性要求,主要考虑其对行业和区域经济发展的贡献度,综合考虑其解决高精尖、“卡脖子”问题的能力,而不以传统的科研、教学获奖等为限制目标。
支持建设“专精特新”产业学院。一方面,要聚焦需求,紧扣特色产业需要,创新中部地区行业特色高校与行业企业合作的体制机制,充分发挥科研优势,支持中部地区行业特色高校构筑“科—教—产”融合一体化育才体系,打通“政产学研用”融合通道。另一方面,应以教育部和工信部开展的“现代产业学院”建设思路为基本导向,支持中部地区行业特色高校对接行业企业“专精特新”发展需求,建设“专精特新”产业学院,帮助行业特色高校打通相邻专业间的壁垒,对照产业链结构形成专业群,破除人才供给侧和产业需求侧间的“卡点”和“堵点”。
实施行业强校对口支援计划,推进高素质创新型教师队伍建设。东部地区行业强校应对口支援中部地区行业特色高校高质量发展,尤其在师资、技术上给予精准帮扶。支持河南等中部省区市探索建立“人才特区”和“经费特区”,试行行业强校和中部地区行业特色高校的师资联合培养机制、特色专业学生交换机制、重大科研项目联合攻关机制,在行业特色高校人才引进、培养、评价等方面先试先行。在“长江学者奖励计划”“区域振兴人才岗”等人才计划中,向中部倾斜,提供一站式服务,并配套专项经费。提高中部地区高校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拨款标准,确保人才退休后养老金待遇平均水平不低于同类高校,为中部地区行业特色高校引才引智提供助力。
建立健全“双一流”评价体系。要针对行业特色高校和综合性大学(包括理工类)实行分类评价和单独评选,充分发挥“双一流”评价“指挥棒”的导向作用,促进行业特色高校特色学科发展,强化其对行业高质量发展和解决“卡脖子”问题提供有力支撑。
加大实施省部共建力度。相关部门在制定宏观政策时要因地制宜,综合考虑各种因素,补齐中部高等教育短板。应充分考虑不同省区之间、不同经济区之间的人口状况、经济发展水平、地理位置和历史原因等因素,有计划地将中部地区办学历史长、行业影响大、特色鲜明的高水平行业特色高校纳入“省部合建”高校行列。国家应制定实施更多支持举措和支持路径,扶持一批中部地方行业特色高校快速发展。例如,重点支持中部地区大省—河南的航空航天、电子信息、中医药等急需行业高校建设,参照教育部直属高校模式指导支持“省部共建”高校,在经费投入、指标分配、师资队伍建设等方面与教育部直属高校同等对待,这也有利于加快解决高等教育资源不均衡问题。
加大特色学科群建设支持力度。保持特色是行业特色高校的立校、强校之本,也是此类高校健康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。在新工科、新医科、新农科、新文科“四新”建设理念下,国家应大力支持和促进中部地区行业特色高校立足优势特色学科,以问题导向、应用导向的学科集群发展模式促进传统学科与新兴学科、基础学科的交叉与融合,构建体现本行业最新发展需要、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特色学科群,为“跨界”科研和“复合型”行业人才培养提供良好平台,并最终形成一批掌握世界学术话语权、服务面更宽、生命力更持久的一流特色学科群。